环保总局严惩一环污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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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23 新京报 | |||||||||
对焦作市辖区内各类新建项目暂缓审批,在国内尚属首次 本报讯(记者马力)对于近期《焦点访谈》节目曝光的河南省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国家环保总局昨天提出处理意见,在整改期间,环保总局对焦作市辖区内各类新建项目暂缓审批,这是环保总局首次对于一个区域内的项目暂缓审批。
今年9月1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对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严重污染当地环境事件进行报道。环保总局组织调查发现,该公司2003年6月未经环保审批即开工建设,2004年4月建成并擅自投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由于污染治理设备非正常运行,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标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大气环境。 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说,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建议地方政府对该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而作为该项目委托的环评机构———河南省冶金研究所,国家环保总局决定给予其12个月停止环评业务工作限期整改的处罚。 这位发言人表示,对于焦作市环保局的失职行为,环保总局责成河南省环保局进行严肃处理。在整改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对焦作市辖区内各类新建项目暂缓审批。这次暂缓审批一个区域内的所有新建项目,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表示这还是第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