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资哪用你插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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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27 现代快报 | |||||||||
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厂里却把工资发给了劳务中介,等工人拿到手时,钱已经打了折扣。“我们的血汗钱,中介凭什么插手?”昨天,陈庆海等民工来到快报,想通过律师,讨个说法。 每小时扣除1元
2005年8月初,陈庆海从河南老家来南京,通过一个名叫朝明的劳务公司在一电子厂当上了搬运工。 9月中旬,该发工资了,但陈庆海等13个工人却发现,工资并没有直接发到他们手上,厂方把钱给了朝明中介,等中介再“发工资”的时候,钱已经打了折扣。陈庆海说,当初约定他们每人每小时能拿5元,但到手时,每人每小时被朝明扣了1元。陈庆海一个月包括加班,一共工作了近250个小时,朝明就从他身上扣去了近250元。 陈庆海说,他们当初找工作的时候已经付了中介费,而且没有和中介签订任何的劳务协议,他们要求中介把克扣的钱退回来。 中介声称扣钱合法 昨天,朝明中介姓赵的经理告诉记者,他们是一家合法的劳务公司,陈庆海等人是他们向电子厂输出的短期劳务工,当初答应的用工时间只有两个月。赵经理解释,每小时扣除的1元钱,包括管理费和保险等费用,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合法的。 律师:中介无权扣工资 江苏国安律师事务所钱苏平律师认为,朝明无权克扣工人的工资。钱苏平分析说,按照朝明中介的说法,陈庆海等人应该属于劳务派遣的范畴,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而朝明没有和工人签订相关劳动合同。 电子厂有意接纳 电子厂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这批工人与朝明的劳务关系即将结束,公司经过适当的考核后,将把其中的一部分工人吸纳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这样他们将从短期劳务工变成合同工,和公司员工享受一样的待遇。快报记者朱俊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