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济南抹黑就查处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2:35 舜网-济南日报 | |||||||||
群众举报:我是青岛的游客,9月30日上午来到济南,下午5点左右我从泉城广场打的到省财政厅,出租车司机绕路多收费,计价器显示的是13.8元,而实际上这一段路不到10元。我当时跟司机理论:你这是多绕路,不应收这么多钱。当时司机态度很恶劣:收你12元行了吧。我当时想,既然没绕路,为什么要少收钱呢?我拒绝了他的霸王提议,要全额付款,打算事后投诉他,并看了看计价器旁标识的车牌号码——鲁AT4×××。司机看我有投诉他的意思,就下车把我从车里拽了出来,要对我进行身体攻击。当时我的朋友一看这种情况,马上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答复:收到此件,客管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违处科调查核实。经调查,该车驾驶员许某属济南良友富临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青岛客人付先生投诉鲁AT4×××出租车绕道和服务质量一事基本属实。由公司经理亲自带车来客管办接受处理,司机许某认错态度诚恳,公司配合积极。就此事来说,乘客打的从泉城广场到省财政厅附近,虽计价器显示13.80元,但最终司机收取10元,所以我们认为其投诉内容主要是服务态度恶劣。根据行业管理有关法规,我们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良友富临出租公司给予点名批评,并写出检查和处理意见。 二、对鲁AT4×××出租车停运3天。 三、对驾驶员许某处行政罚款300元,并参加违章培训。 此事件的发生决不是偶然的,说明出租企业对从业人员的教育不够扎实,行业管理不够到位。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出租企业和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管,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并通过此事举一反三,教育大家吸取教训,热情服务、诚实守信,把出租车行业这个文明“窗口”擦亮。(党报热线值班记者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