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拖鞋不准进考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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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3:00 东南快报 | |||||||||
在成人高考福州市格光中学考点,十余名女考生光着脚丫进入考常原来,因为穿拖鞋(凉拖鞋),工作人员要求这些女考生把鞋子脱在考场外。高招办工作人员解释,禁止穿拖鞋(凉拖鞋)进考场已是不成文的规定。(本报17日报道) 我们可以想象,十余名女考生光着脚丫进考场是何等尴尬的情境。其实像这样有失人性化的规定还很多,人们难以理解的是其考纪的合理性。比如说,禁止穿拖鞋(凉拖鞋)
一项制度的执行,不需要特殊的人性化,而制度本身,应永远体现普遍人性的光芒。但是,在事关考生利益的考纪制定上,没有公开征询过民意,也没有组织过听证会。只是主管部门想当然,才有了这不成文的硬性规定。离开了当事人直接参与,没有公开、透明和民意的基础,决策者如何保障以人为本和人性化管理呢?这又如何防止主管部门不囿于一己眼光,甚至出于省心省力而削足适履,用方便自己的考纪,在形式公平上对考生带去实质伤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