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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大火受伤记者索赔2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3:29 重庆晨报

  本报讯据三湘都市报18日消息震惊全国的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案中受伤的衡阳晚报摄影记者杨帅索赔200万元一案,昨天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杨帅的代理律师认为,衡阳市“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已被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是由于房屋存在重大隐患所导致,开发商李文革理应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负责。

  而李文革的代理律师则为李文革作无责辩护,并称李文革自己也是该次事故中的受害者,所以民事赔偿不应该由李文革承担。

  杨帅的父亲杨顺初告诉记者,杨帅经过近两年治疗后,效果仍然没见好转,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因神经受损导致双下肢不能正常行走,大小便失禁,伤残鉴定为一级。为此,杨帅在北京治疗期间,多次产生轻生的念头。

  审后,李文革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说,对所有在这次事故中牺牲、受伤和受损的人员表示同情。自己不是不愿担负事故所造成的赔偿,只是有些事情令自己觉得太冤。“但出于人道主义,我愿意给予受害人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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