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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女工生育将享受产费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3:5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市区内所有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均要参加生育保险。

  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将实行社会统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参加生育保险后,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流产及引产或终止妊娠和采取长效节育措施流产及引产期间,都可享受到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双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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