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维权方便了 “皇城老妈”商标案移交青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成都“皇城老妈”在青海遭到侵权,西安“利君沙”在四川也面临同样困境,异地维权如何进行?昨日,四川、云南、甘肃、重庆等14地首次举行了商标案件移交仪式,这意味着西部14盛市、区携手保护商标真正进入实质性阶段。 昨日上午,西部第四届商标保护协作会在成都召开,三起中国驰名商标侵权案现场移交:成都市工商局向青海省工商局移交“皇城老妈”案件,西安市工商局向四川省工商局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副局长寻宪恕称,日前成都“皇城老妈”向工商局投诉称,青海一餐饮企业居然以成都“皇城老妈”的名义开店,但由于侵权地点在省外,担心维权之路艰难。 西安“利君沙”企业代表昨日也称,该企业去年在某省遭遇标称“新利君沙”侵权时,吃够了“地方保护”的苦头。此次“利君沙”在四川某药店发现标称“××利沙”的药品(“利沙”也是其注册商标),涉嫌商标侵权,由西安市工商局出面将案件移交给四川省工商局,她感觉很放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