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异地维权方便了 “皇城老妈”商标案移交青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4: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成都“皇城老妈”在青海遭到侵权,西安“利君沙”在四川也面临同样困境,异地维权如何进行?昨日,四川、云南、甘肃、重庆等14地首次举行了商标案件移交仪式,这意味着西部14盛市、区携手保护商标真正进入实质性阶段。

  昨日上午,西部第四届商标保护协作会在成都召开,三起中国驰名商标侵权案现场移交:成都市工商局向青海省工商局移交“皇城老妈”案件,西安市工商局向四川省工商局
移交“利君沙”案件,内蒙古工商局向陕西工商局移交“小肥羊”案件。省工商局商标分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意味着四川的驰名(著名)商标在外地遭遇侵权后,一改企业四处投诉举报的现状,而由“娘家”出面将案件交付事发地工商局。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副局长寻宪恕称,日前成都“皇城老妈”向工商局投诉称,青海一餐饮企业居然以成都“皇城老妈”的名义开店,但由于侵权地点在省外,担心维权之路艰难。

  西安“利君沙”企业代表昨日也称,该企业去年在某省遭遇标称“新利君沙”侵权时,吃够了“地方保护”的苦头。此次“利君沙”在四川某药店发现标称“××利沙”的药品(“利沙”也是其注册商标),涉嫌商标侵权,由西安市工商局出面将案件移交给四川省工商局,她感觉很放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