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政府采购确定限额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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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庞惊涛)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正式公布明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或授权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通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位项目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单位项目预算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包括公用住房建设、文教卫生等)均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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