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狗进公园 小心罚你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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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进)今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成都市公园条例(草案)》,待通过后,全市公园管理将有统一规定。根据《条例(草案)》,若游客在公园内随地吐痰、便溺,或将猫、狗等动物带入公园,将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若游客未经允许将车辆带入公园,将处100元以下罚款;若公园未按规定时间开园或擅自闭园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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