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带狗进公园 小心罚你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孙进)今日,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成都市公园条例(草案)》,待通过后,全市公园管理将有统一规定。根据《条例(草案)》,若游客在公园内随地吐痰、便溺,或将猫、狗等动物带入公园,将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若游客未经允许将车辆带入公园,将处100元以下罚款;若公园未按规定时间开园或擅自闭园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