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家里缺什么就偷什么 准新郎一个月偷一个“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5:58 东北新闻网

  “我是要结婚的人了,家里缺什么,我就偷什么。把家‘置办’好了,结婚也体面……”

  10月28日即将结婚的准新郎李某,为了把家置办得像模像样,竟然在一个月内疯狂盗窃12起,警方在收缴赃物时发现,他偷回了一个“家”。

  前日,正在作案的李某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今年26岁的李某家住阜新市某小区,1997年因盗抢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在狱中改造时又与他人打架被加刑1年。2004年4月刑满释放的李某,依靠父母的养老金生活。今年初,李某在一次交往中,认识了比他大20岁的吉林女子李小平(化名),两人经几个月的交往后,决定于10月28日结婚。发完请柬后,李某才意识到自己没有钱来办这个婚礼。父母已经没有多少积蓄了,情急之下李某想到了去偷。于是他找来钳子、锤子、手套之类的作案工具,白天踩好点,等到晚上去下手。

  前晚9点左右,李某在一社区办公室盗窃时被警方抓获,警方根据所掌握的入室盗窃案遗留下来的脚印锁定了李某就是其他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的李某交代,他在近一个月内共作案12起。当民警来到李某家收缴赃物时发现,李某盗窃的物品俨然是一个家庭所需的全部,其中有电饭锅、多部影碟机、2个麦克风、3部手机、3块手表、一副麻将、4条毛巾、一双袜子、一个菜板,甚至小记事本、小孩的存钱罐、女孩玩的彩带都被他顺手牵来。

  李某向警方坦白说:“我是要结婚的人了,家里缺什么,我就偷什么。把家‘置办’好了,结婚也体面。” ( 辽沈晚报 蔡红鑫)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