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无证会计最高罚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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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6:13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记者 关艳玲)如果企业为图省钱而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财政厅将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一次会计法专项执法检查。任用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单位,省财政厅将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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