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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骗得64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6:4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武汉讯以“自主招生”为幌子,武汉某大学职员陈新伙同他人,骗得河南、湖北等地高考落榜生家长钱财647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今年48岁的陈新是武汉一重点高校网络学院的职工,与湖北荆门某学校做招生工作的王茂林(在逃)是一对赌友。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1月,陈新伙同王茂林,假借武汉
另一所大学“自主招生”的名义,伪造了该校校章和财务专用章、录取通知书、收款收据等,以每人8万至15万元不等的“收费标准”,先将学生骗进高校,再以孩子成绩太差,拿不到正式文凭,将他们推到学校网络学院注册入学,让他们“自生自灭”。后来学生家长发现通知书有假,随即向警方报案。(周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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