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只给死者家属补偿1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2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赵新宽去世后,其亲属非常气愤,要求追究医院及主治大夫的责任。这位张大夫告诉记者,对病人的死亡,河南来的两位大夫不经医院的同意便私自进病房给病人看病,负有一定的责任,是病人的亲属拖延了抢救时间。 记者在住院部发现,当时病人的病房就在值班室对面,隔一条两三米宽的楼道。记者问张大夫,10月7日凌晨他进病房查房时,看没看到病人的腿脚用绷带绑着?张说,他是1
灵石县人民医院院长郭谊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医院马上与亲属共同封存了病历,并与亲属多次召开会议,协商解决问题。至于责任问题,郭院长说要按程序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才好下结论,该医院需要负责任,医院绝不推卸。病人亲属提到的赔偿问题只能等鉴定结论出来后才好说,如果说补偿,医院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病人家属1万元以内的补偿。 这位院长认为,医院最大的失误是没有给病人家属及时下病危通知书。关于病人亲属反映多次敲门叫不来值班大夫的问题,郭院长说,这暴露了医院在服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果值班大夫行动快点,可能情况会好一点,今后医院要对这方面的工作加强改进;但郭院长又强调,服务态度的好坏并不是导致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10月10日下午,死者亲属同意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尸检鉴定,但医院方面只是口头上讲已进入操作程序,一直没有具体行动。赵新宽的亲属张长新到山西省卫生厅咨询有关尸检鉴定方面的问题,卫生厅答复,尸检鉴定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