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正式规定:个人买卖二手房要交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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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2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10月7日下发的国税156号文件在南京楼市引起广泛关注。这份名为《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文件,正式规定个人买卖二手房,必须交纳个人所得税。 这份文件的第三条指出,“对于存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种,各地要依法征收,不得以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对于这份文件,业内的关注焦点集中在,是否发出了要强制征收本已存在的二手房交易个税20%的信号。省地税局人士表示,国税总局文件下发后,他们只会执行照办,但对文件本身不便做任何评价。南京市地税人士对此也未发表任何看法。(扬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