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立案就地开庭 交通巡回法庭现南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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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2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南京浦口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九大队挂牌成立。昨天上午,该区法院即派遣审判骨干组成合议庭,通过现场立案、财产保全、就地开庭等形式,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了首次即时开庭审理。 据浦口区法院副院长陈岗介绍,法院定期派遣审判人员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开展诉讼活动,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受理、开庭、调解等诉讼活动都可通过预约的方
昨天经过浦口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审理,一交通案原告由于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获得华安财保江苏分公司在保险限额内应予以赔偿的3450元。(周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