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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省人大旅游执法检查“野人谷”折射监管“真空”省人大执法组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海南省旅游条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万宁兴隆10月18日电(记者高虹)128元的门票中,景点自留的仅仅5元,其余的“大头”都给了旅行社和导游。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海南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组在海南民族风情农家乐大村庄检查时,发现了这一奇怪现象,同时也暴露了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管上的“真空”。

  此前,执法组通过调查,发现海南有9个经营“野人谷”的项目,在环岛高速公路沿线
就开发了7个。这些“野人谷”设施简陋、节目单调,往往以高回扣吸引导游带团前来,扰乱了海南的旅游市场,也影响到海南在游客们心目中的形象。大村庄就是其中的一个“野人谷”。

  “其实我们也不想这么做,但不给旅行社和导游回扣,根本就没有客人来。”大村庄负责人无奈地说,海南一下子冒出9个经营野人谷项目,竞争非常激烈,在业界靠高回扣吸引旅行社和导游带团来,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如此高额的门票回扣下,大村庄靠什么生存?这位负责人说,园内有36个商铺和多个水果摊点,还有照相点、过运桥等子项目,景区就依靠商铺租金和“园中园”的多项消费维持。

  面对开始泛滥成灾的“野人谷”,旅游主管部门也有许多苦衷。据了解,一个旅游项目的审批要经过规划、环保、建设、消防等等环节,原则上各部门在审批时应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但并没有相应法规对此进行规定和约束。结果往往是,项目上马与否,旅游部门想管也管不了。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一些市县各自为政,在上马一些旅游项目时脱离了旅游总体规划,导致重复建设、无序建设、低水平建设,野人谷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据悉,2002年3月1日,《海南省旅游条例》实施后,海南旅游市场已经完全放开。万宁市物价局负责人说,这在促进海南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旅游经营者所经营的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不能对其进行价格干预,只能以提醒、告诫的方式来监管企业是否明码标价。

  省人大执法组负责人表示,针对海南目前的实际情况,希望有关立法部门对《海南省旅游条例》进一步完善,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大地促进海南旅游产业的发展。

  作者:高虹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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