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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怨枪杀“警察黑老大”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8:31 荆楚网-楚天金报

  金报广东消息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当街被杀警察竟是黑老大案”(本报9月2日、25日曾报道),昨日下午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主犯梁金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犯梁建文和谭凯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判决宣布后,梁金国和梁建文当庭提出上诉,谭凯信表示服从判决。

  在之前的审判过程中,辩方律师曾向法庭祭出“多人签名”的特殊证据,认为梁金
国等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是“为民除害”。但昨日的判决书以四大理由驳斥了“为民除害”的说法:其一,被告人梁金国在2000年因赌场的非法利益冲突,砍伤了“龙兴社”黑老大龙杰锋的两名手下,此举直接导致了龙杰锋对梁金国的报复。其二,被告人梁金国在朋友的项链被龙杰锋的手下抢走后,不采取正当的手段报警,而是私自处理,导致双方发生斗殴,使龙杰锋对被告人的仇怨加深。其三,梁金国杀害龙杰锋并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作出的选择。其四,梁金国在解决与龙杰锋及其手下的矛盾冲突上,采用的均是主动的暴力行为。为杀龙杰锋,梁金国事前经过密谋,不惜重金购买猎枪,作案时连开三枪致龙死亡,足见其犯罪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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