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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矿产局长何光祥因受贿玩忽职守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8:5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受贿、玩忽职守案件,何光祥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上半年至2004年1月,何光祥在担任湘潭县矿产局副局长、局长兼任湘潭县煤炭安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谭家山镇小煤矿特殊工种人员培训班,以及编制矿产规划等收受他人贿赂四次,收受贿金41000元。同时,
何光祥在明知湘潭县谭家山镇双扶煤矿未取得开采证却在进行违法生产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导致2004年7月14日双扶煤矿发生死亡10人,重伤10人、5人轻伤的特大火灾事故。(曹陆军 陈培根 周劲风)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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