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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昭通市与四川宜宾计生工作跨省协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36 云网

  云南省昭通市与四川省宜宾市日前达成协议,将从两市互流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有关生育、奖励、处罚政策、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处长易会安说,一般情况下,两盛两市的接壤地区或者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容易增多,主要原因在于人员流动性让相关部门不太便于管理,而且不少流动人员也想尽方法找机会钻空子。因此,昭通市与宜宾市开展这样的合作能
规范管理,有效遏制流动人口中的违法多生率。

  此次达成的协议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是在执行生育政策方面。规定女方原籍为宜宾市而婚嫁昭通市常住,户籍未迁入昭通的;女方原籍为昭通市而婚嫁到宜宾市常住而户籍未迁入宜宾,只要居住超过两年以上的,一律执行四川省的生育政策。对符合条件享受扶助对象的家庭,由户籍地负责申报,双方应协助配合,互通情况,避免重复享受奖励政策。

  其次是为互流人员提供优质的计生技术服务。两市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对对方流入本地的“三查”对象和受术者应做到热情接待、优质服务。

  第三是为遏制少数违法生育者利用两市执行不同的地方性法规,恶意规避处理行为,两市特别商定具体实施处理的原则:违法生育或违法多生育夫妻户籍分属两市的,由常住地一方按照当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对其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另一方应积极协助配合。违法生育人员以流动人口的名义(既无充分依据证明其在异地务工、经商者)不到户籍地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应不予受理;对流动人口征收社会抚养费,应严格按照户籍地标准计征,不得低于户籍地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四是对两市互流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要如本地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通过查验《婚育证明》,落实计生管理。

  此外,双方还建立了协作会议制度,两市计生委每年轮流牵头召开一次协作会议,研究有关协作问题。(李倩)

  责任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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