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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高利贷土地外包“赔”55万? 村民状告村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09:48 东北新闻网

  晨报盘锦讯(记者王辉)盘锦市盘山县陆家乡友谊村全体村民起诉村委会,现任村委会主任却表示:“我甘愿输这场官司1

  10月14日,友谊村村民高明贵、常国良等人告诉记者,这一切都是缘于一件被全村人认为“不公平”的事。

  一审:承包协议被判无效

  村民们说,前任村委会主任齐学玲与王华在2003年2月28日签订了一份协议。齐学玲将村里200亩土地承包给王华,租期为30年,王华一次性缴纳租金40万元。种地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村委会承担。目前每亩田地的水电费成本是160元。而王华承包的土地交租金仅为每亩67元,剩下93块钱,要由其他村民集体承担。齐学玲签订的承包协议,给全村370户农民每年增加了18600多块钱(93元钱乘以200亩地)的负担。

  除了对承包费用偏低有意见外,村民们还认为承包协议书中有“土地承包给王华时村民们都不知情”等问题。

  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村民们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并将王华以“第三人”的身份一同告上法庭。

  对此,现任村委会孙主任说,他也认为这份协议不合理,损害了村民利益,因此,他希望法院判决村委会败诉。

  6月23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判决:“友谊村畜牧场承包协议无效。”法院认为,承包地是村民集体所有,承包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所以该协议无效。

  二审:低价外包为还高利贷

  对盘山县法院的一审判决,王华表示不服,上诉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村委会主任齐学玲出庭作证说,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村里曾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这200亩地对外承包事宜。但会上并没有讨论承包的具体价格、期限和承包人问题。

  庭审中,对于为什么急于把土地承包出去,齐学玲说,村里欠了10多万元的高利贷,把地包出去好还钱!这样承包不能说是亏本,只能说王华占了便宜。

  村民代理律师董振权当庭指出:村委会低价外包土地,按照每亩地亏欠93元钱的成本计算,30年200亩地村民们至少要损失55万余元!请求法院维持原判。

  昨日,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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