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男童状告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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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05 每日新报 | |||||||||
骗子在医院持病人单据结算 2万元预交款张家民 新报讯 【记者张家民】家住河南省驻马店的9岁男童东东(化名)得了白血病,他的父母带着他来到某医院治病。不想在交纳2万元预交款后,一名骗子冒充医生出现,并持东东的住院单据将2万元预交款结算走了。事后,东东一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预交款。昨天,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代理人在法庭上说, 2005年 9月12日,9岁的东东因患白血病到被告医院就医。该院医生经诊断认为,东东需要住院,于是签发了住院证,并要求东东的父母交款2万元。东东的父母按照医生的要求交完预交款后,带着东东前往住院部住院。 但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他们一家三口走到四楼时,有一个“医生”向他们走来,询问是否前来住院,并说住院的病人需要做一个检查。于是,东东的妈妈带着孩子跟随该“医生”前往检查的地方,并依该“医生”的要求,将住院单据交给了他。到了检查的地方后,“医生”让她和孩子等候,他去取孩子的病历。但母子二人在这里等候多时,却不见“医生”回来。在此情况下,东东的妈妈向医院询问,被告知预交款已被人冒名结算。万分惊恐的原告一家立即报警,警方接报后对该案立案侦查。原告认为,其预交款被人冒名结算是由于被告管理上的疏漏造成的,故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曾多次找到医院领导反映和协商,但医院仍然不给孩子治疗,也不退还预交款。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医院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其预交款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医院的代理人表示,原告将预交款单据和住院证交给了骗子,过错在原告自己。因为医院结算时只认这些单据,谁持有这些单据,谁就掌握了结算的权利。该代理人还表示,医院方面在院内设置了“注意被骗”的标牌,已尽到警示义务。因此,医院不应承担责任。该代理人最后表示,目前该案尚未侦破,原告的钱是被骗子骗走的还是原告委托他人结算的,目前不能确定。事实要等案件侦破之后才能弄清楚。由于调解未成,法庭将择期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