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弄丢” 154万国有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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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05 每日新报 | |||||||||
张北李晓园刘虹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刘虹】本市一家石油公司的干部,负责汽油的运输业务时,在没有签订合同、未能确定对方付款能力的情况下将价值150余万元的汽油轻易运出,对方收货后“人间蒸发”,最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昨天,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法院经审理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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