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家贼”行窃案值200余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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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05 每日新报 | |||||||||
药业公司生产人员联手偷药张北李晓园刘虹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刘虹】本市某制药公司生产车间的7名员工,利用在车间生产药品的机会,将车间内的成品药偷运出公司后再找专人收购,五年内偷出成品药200多公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分别判处 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4年半不等。因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本市第二
法院经审理查明,7名被告人均是本市某药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成品包装、生产线的投料生产、包装入库等工作。从2000年开始,被告人姚某与被告人张某经过预谋,由张某趁车间维修设备及中午休息无人之机,从车间内偷出25公斤的醋酸氟交给姚某,再由姚某以每公斤25000元的价格卖出,姚某得赃款62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分得25万元。偷出药品倒卖后便获得了暴利,被告人姚某又接连3次分别与被告人刘某、蒋某、夏某合谋,利用同样的手法偷出“醋地米”、“地纳”等药物,变卖后将所得的200余万元赃款瓜分。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将收购这批药物的人员抓获,经过侦查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窃药团伙一网打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