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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评“价格诚信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21 金羊网-新快报

  商家两年内有价格欺诈行为将难获评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 实习生 吴迪)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为倡导全社会诚信经营风气,广州市即日起将展开第二批“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根据评选规则,商家在两年内如有价格欺诈行为发生,将很难获评。市物价局表示,商家再“有名”也没用,在首批“价格诚信单位”评选中,北京路和上下九就是因标价不规范而落榜。

  据悉,这次评选活动对象主要是开业经营两年以上的商业企业、旅业、饮食业、医院及物业管理公司,参评单位可向物价部门提交材料提出参评申请,经过初审、验收、互评、评审、公示等,计划在明年1月份授予一批“价格诚信单位”称号。

  据介绍,广州市“价格诚信单位”的评审以考核评分为标准,考核评分共100分,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作相应扣分,其中规定:如两年内有发生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则扣30分;未按规定正确使用明码标价签(牌)及价格、收费公示牌,也要扣25分。这意味着,如果两年内发生过价格欺诈行为,被扣掉30分后将很难上榜。

  据了解,8月底,在广州市首批“价格诚信单位”评选中,有广百、新大新等35家企业单位获评登上光荣榜,但参评的广州两大著名步行街——北京路、上下九却因被发现商家标价行为不规范而未能获评。市物价局表示,政府绝不会因为某家商场或企业的知名度而“给面子”颁牌匾。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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