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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民事调解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0: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淮南讯三个胆大妄为的法盲,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竟然伪造公文印章,其结果可想而知。

  淮南市谢家集区李郢孜镇的姚某某年逾古稀,时常为离婚又下岗的儿子发愁。去年下半年,姚某某偶然了解到这样的信息:离婚并且抚育子女的下岗工人可以持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去登记重新上岗。

  姚某某想在民事调解书上做文章。于是,他拿着儿子的民事调解书到李郢孜街上张某的复印社里,要求张某将民事调解书中子女抚育由女方改为男方。张某按照要求,将原件上的法院公文及公章扫描储存进电脑,在电脑里合成,重新制作了一份“民事调解书”。姚某某“民事调解书”交到某公司再就业中心登记,以便其子上岗。

  复印社张某的哥哥也是下岗工人,并未离婚,也想重新上岗,得知其弟有如此本事,于是就想方设法弄到一张他人的法院民事调解书。兄弟二人如法炮制,伪造了一份其兄离婚且子女由其抚育的“民事调解书”,并交到某公司再就业中心登记,以求上岗。

  随后,某公司再就业中心工作人员到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进行核实,一切真相大白!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谢家集区检察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张某、张某的哥哥和姚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四个月和管制一年。(江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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