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04年全国法院改判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16967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1:09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 孟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9日发表的题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白皮书指出,2004年,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审结刑事案件644248件,民事案件4303744件,行政案件92192件。全国法院改判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16967件,占全年生效判决总数的0.34%。

  白皮书说,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以司法公正为审判宗旨,按照审判独立的
原则,改革和完善审判制度,通过审判工作惩处犯罪、保护人民:在刑事审判中采用辩护制度,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注意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在民事审判中注意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为公民行使民主权利和当事人实现民事权利提供司法保障;在行政审判中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侵犯。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中国审判机关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截至2004年底,全国有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3548个,法官190627人。

  白皮书说,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必须严格依法公开审判,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所有案件公开宣判。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预先公告,允许普通公民和新闻媒体记者旁听审理过程。人民法院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公开审理,保障人大代表监督和政协委员考察司法活动。(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