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大火伤残记者索赔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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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1:59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 在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案中,受伤的《衡阳晚报》摄影记者杨帅索赔200万元一案,前日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杨帅的代理律师认为,衡阳市“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已被认定为一起责任事故,是由于房屋存在重大隐患所导致,开发商李文革理应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负责。李文革的代理律师则为李文革作无责辩护,并称李文革自己也是该次事故中的受害者,所以民事赔偿
杨帅的父亲杨顺初说,杨帅经过近两年治疗后,效果仍然没见好转,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因神经受损导致双下肢不能正常行走,大小便失禁,伤残鉴定为一级。为此,杨帅在北京治疗期间,多次产生轻生的念头。 庭审后,李文革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所有在这次事故中牺牲、受伤和受损的人员表示同情。自己不是不愿担负事故所造成的赔偿,只是有些事情令自己觉得太冤,“但出于人道主义,我愿意给予受害人适当赔偿。” 新闻背景火灾坍塌致20官兵殉职 2003年11月3日凌晨,湖南衡阳珠晖区永兴市场大楼起火,楼房坍塌造成20名消防官兵殉职。当日,摄影记者杨帅在大火中被压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