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总:CEPA 第3阶段使港商在内地更具竞争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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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3:4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0月19日消息 (记者原杰)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周一(10.17)签署了CEPA第三阶段的法律文本,其中放宽了港制手表的原产地定义,让香港品牌手表不再受CEPA第一阶段公布的百分之三十附加值的限制,享受零关税进口内地。对此,香港工业总会表示欢迎。 香港工总主席丁午寿表示:这对香港手表业帮助很大。除了可以吸引香港表厂在港
据了解,CEPA第三阶段还公布新增261项零关税产品的原产地规则,并同意从2006年1月1日起,经港商申请并符合原产地规则的所有香港产品,均可享有零关税。香港工总认为,这非常有利于香港制造业发展,因为它可以让业界更迅速、更灵活地响应市场瞬息万变的需要,也鼓励港商创造新产品。 香港工总同时希望两地要继续商讨,使准入机制更加简化、便利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