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福建铁通按自然月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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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6:1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苏琳 本报讯继福建网通7月起将业务计费方式改为自然月计费后,福建铁通也宣布,自2005年12月1日零时起,将现行的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的电话和互联网计费周期调整为自然月计费周期。
据了解,所谓自然月计费周期,就是每月1日0时0分0秒(含)至当月末日24时0分0秒(不含)。调整后,用户交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次月5日,所交费用为上月各项业务全部费用。 另外,福建铁通表示,将2005年10月21日0时0分0秒(含)至11月30日24时0分0秒(不含)定为过渡账期。在过渡账期内,话音业务和智能网业务,其资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等原则上保持不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