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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限价将调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16: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郑友贤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从10月19日起,厦门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最高限价,将由现行5.38元/千克调整为5.93元/千克。

  据介绍,由于液化石油气进货价格急剧上涨,9月份液化石油气加权平均进货价格为
5115元/吨(含税),综合考虑居民心理可承受能力和企业生存压力,厦门市物价局对民用瓶装液化气价格进行调整,将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最高限价,由现行5.38元/千克调整为5.93元/千克,即14.5千克瓶由现行78元/瓶调整为86元/瓶,10千克瓶由现行54元/瓶调整为59元/瓶,5千克瓶由现行27元/瓶调整为29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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