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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交通队被认定工作存瑕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48 京华时报

  交警未在事故现场拍摄嫌疑车照片引发诉讼

  本报讯(记者刘轶滨)儿子在车祸中丧生9个月后,家人仍未等来事故认定书,父亲白春旺为此将海淀交通支队告上法庭。昨天,海淀法院驳回其起诉,但认为交通队执法存在瑕疵。

  去年10月,白春旺的儿子因车祸身亡。此后,白每天都到海淀交通支队询问情况,警方表示“证据不足”,无法作出事故认定。心存疑虑的白认定“车辆已被调换”,在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今年7月20日,他状告海淀交通支队“行政不履责”。9天后,交通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但白没有撤诉。

  原告称,交警在事故现场未拍摄足以认清嫌疑车基本特征的照片,没尽到勘察取证责任。交通队解释称,交警现场勘察了嫌疑车,未发现明显痕迹。为减少因下雨造成的痕迹灭失,便没有现场对嫌疑车拍照,而是将车移到停车场,并于次日再次勘察拍照。

  法院审理认为,交警拍摄的照片虽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嫌疑车特征,但未对调查造成实质影响,应视为“执法中的瑕疵”加以注意。原告“调换车辆”一说缺乏依据,驳回起诉。白春旺称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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