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馄饨丢包索赔却遭冷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25 重庆晨报 | |||||||||
律师认为,失主难寻证据,将给索赔带来一定困难 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见习记者裘晋奕)昨下午,家住观音桥的王女士向本报966966新闻热线投诉称,18日下午她和丈夫在较场口一馄饨店吃饭时丢了提包,一直希望店家给个说法,但5次上门都遭遇推托冷遇。
王女士介绍,当天她与丈夫到较场口一家馄饨店吃饭,“当时我还特意选了个周围没人的位置。”然后顺手将黑色提包放在了身边的座椅上。十余分钟后,才发现身旁提包不翼而飞。王女士4次上门欲找商家要说法,但店员总以“负责人不在,我们也是打工的,哪晓得老板电话”为由推托、搪塞。 昨天,记者陪同王女士一起来到该馄饨店。据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在尚无警方或消费者协会的权威认定前,店方将不会给予赔偿。”而智圆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认为,王女士难寻证据,证实包失窃地点确在食店内及包内财物详细情况,这都给索赔带来了困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