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死49人的重庆石柱交通事故数十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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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31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根据事故调查组建议,并报经国务院同意,日前,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去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9·25”特大交通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2004年9月25日,石柱三星乡五斗村村民杨超驾驶一中型普通客车在下路镇牛栏口桥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49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此次特大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杨超违法驾车冒险通过无护栏的漫水桥;客车严重超载加大了事故的损害后果;雨后河水猛涨,形成漫水桥,桥面破损、无桥栏,无警示标志,没有防洪预警措施。 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对石柱邮政局合同制工人、肇事车车主程德虎,城南车站负责人杜大德,石柱汽车运输公司经理何家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监察部的批复意见和规定程序,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对石柱汽车运输公司副经理汪祥胜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柱运管所驻站办负责人马洪平、石柱运管所副所长何小彪、石柱运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徐兴福、石柱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王顺祥等二十来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