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儿”据实登记可上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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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5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超生儿”可办户口,还不追究责任,前提是在即将启动的1%人口抽样调查中,如实登记即可。昨日,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电视电话会议在福州召开,福建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苏增添表示,本次调查于11月1日零时开展,我省目前已进入“临战”状态。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准确真实,杜绝发生谎报、瞒报等现象,
《通知》称,此次调查结果不得用于考核、评价县级以下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和奖惩的依据,更不能将各户调查登记的个人资料作为征收抚养费的依据;对过去因政策外生育等原因未落户口的孩子,要按照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调查登记并及时予以办理户口登记;对于曾经瞒报、漏报出生人口的地方,只要这次调查如实登记,均不追究现任领导责任。 苏增添介绍,本次调查我省在国家抽查样本的基础上扩大到2.2%,以准确了解我省人口总量、住房、健康,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据了解。调查将在全省各县(市、区)的897个乡(镇、街道)抽取3041个调查小区,样本规模80万人,需要动员5000多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参与。登记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1月10日以前结束,采取调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复查工作在11月15日前完成。 对于国家样本人口调查数据录入工作由省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从12月1日开始,12月31日前完成;省扩大样本人口调查数据录入在县级进行,从12月1日开始,12月25日前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