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家解读“不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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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7:2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本报A10版《缺乏条件地区确保“不发展”》引起了诸多读者兴趣,在大家都在想办法如何求发展的情形下,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负责人的这番表态确实引人关注。 对此,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陈颐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西部一些地区来说,由于本身的特殊条件,不具备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这时就最好不要发展,因为在这些地方投入产生的效益比较差,那还不如将这样的投入放到东部地区去。另外,在这些地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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