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法》培训班开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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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7:4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19日讯 (记者卓兰花)学习贯彻国务院和我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培训班,今天上午在省委党校举行开班典礼。 培训班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龚学增讲授“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国家民委政策法规司司长毛公宁讲授《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省委常委、统战部长王守初在会上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亚保,副省长符桂花出席了开班典礼,我省各市县分管民族工作的副市县领导、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及省直机关有关领导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班由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省委党校共同主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