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住宅区建中水回用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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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28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宏颖通讯员见伟)明年,沈阳市将正式启动水系建设,其中一部分景观用水来自中水回用。10月19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十一五”期间,沈阳市将加大中水回用,使其利用率达到40%。 所谓中水就是使用过的生活或生产用水,经加工后生成的二次用水。尽管中水不能直接饮用,但是可以用来浇灌绿地、补充河湖景观用水。据悉,沈阳市目前已有几十家单位
据悉,市建委和市节水办公室已制定《关于沈阳市中水利用工作的指导方案和实施细则》,其中提出,“十一五”期间,沈阳要在现有污水处理厂附近,规划建设中水再生处理厂,并铺设专用管网,将中水输送到工业、景观、马路、建筑、冲洗等适合中水利用的地方和部门,使全市的中水利用率达到40%,居全国中水利用先进水平。 另外,“十一五”期间,沈阳市凡新建的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公寓、商场以及综合性服务建筑;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文化、体育建筑;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和集中建筑区,都要配套规划、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同时,对现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大型企业、单位和居民小区,也将进行中水回用改造,并设计雨水回收系统。为了鼓励建设中水回收系统,建设单位将获得一定的政策性费用减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