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16个教学示范基地正式授牌赵虹要求教学示范基地成为理论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中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55 检察日报 | |||||||||
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陈兰萍) 10月18日,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的包括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在内的16个教学示范基地在北京正式授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出席授牌仪式为教学基地授牌并讲话。 赵虹要求,各教学示范基地要重视基地自身建设,为检察教师提供挂职锻炼、理论
据悉,这是国家检察官学院继去年11月在北京设立首批教学基地后,又一次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设立教学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国家检察官学院已设立教学示范基地19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