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收费拟设政府指导价 打破各自为政局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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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0日电据北京晨报报道,律师收费混乱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据了解,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集各方意见。该办法提出,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 草案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其中代理民事案件、代理行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项目,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收费标准要报有关部门备案,一年内不得调整。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非诉讼案件,经委托人同意后,可以采用风险代理收费。采用风险代理收费,双方约定的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标的额的20%。但诉讼案件、婚姻继承、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不得进行风险代理。 据了解,1991年制定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已远不能适应今天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旧标准已名存实亡。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律师收费主要以各自协商为主,随意性强,不同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对同类案件的收费差距很大,北京市也无统一的收费办法。如果此办法出台,目前存在的一些律师收费方法及乱收费将成为违法行为。(赵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