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内瑞拉颁布新法 中国驻委使馆提醒侨胞遵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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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4: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20日电 10月14日,委内瑞拉在现行外汇管制政策框架内新颁布的《打击非法外汇交易法》开始生效,对非法进行外汇交易者,将处于2倍罚款和判处2至7年监禁。中国驻委大使馆领事部领事刘宁女士,20日通过《委华报》提醒广大旅委华人华侨注意学习和遵守这部新法,避免违法行为,同时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据委华报报道,该法规定:自然人和法人凡携带超过1万美元或同等数额的其它外汇
对非法进行外汇交易的行为,该法作出的处罚措施包括:凡违反委宪法、本法和相关法规,提供、转让、交易、接受、带入或带出外汇,一年内数额在1万至2万美元之间或同等数额的其它外汇者,将被处以相当于交易金额2倍的玻利瓦尔罚款。数额超过2万美元者,除罚款外,还将被判处2至6年监禁;以欺骗手段获得外汇者,除追回外汇外,还将被罚款2倍和判处3至7年监禁;将合法所获外汇用于与其申请理由不符的用途者,将被罚款2倍和处以3至7年监禁。对于公开或私下提供以外汇结算的商品和服务买卖者、不履行申报义务及进行虚伪申报者、未能按规定向中央银行回缴外汇的出口商,将受到2倍罚款;为非法外汇交易提供帮助的新闻媒体、公职人员等也将受到处罚。 此外,该法还对实施处罚的法律程序等问题作了规定。(莫成雄、吴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