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盛赞梁爱诗过去八年中对香港的奉献(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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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21:03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0月20日电(记者向剑帼 白冰)“梁爱诗女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位律政司司长。在过去8年的岁月里,我与她合作无间,我相信所有认识她或与她共事过的同事,都会同意她是一位劳心劳力、对工作充满热诚、对国家、对香港、对法治有承担的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0日在政府总部宣布律政司司长安排时,充满感情地评价与他一起在特区政府工作8年的梁爱诗女士。 曾荫权表示,当选为行政长官之后,随即邀请所有问责官员留任,当时梁爱诗便表示,由于年龄关系和部门接班的需要,希望能尽早离任,虽经极力挽留,但都未能改变她的意愿。曾荫权说,虽万般不愿意,却只得接受这位“老朋友”的决定,另觅律政司司长人选。 曾荫权说,梁爱诗对香港的奉献不是自回归才开始。早在上世纪70年代,她已经协助伤残人士和妇女争取权益,为弱势社群做了大量工作。香港回归后,她抱着生长于斯,服务于斯的理念,加入特区政府出任律政司司长。8年来,她与香港经历了不少风风雨雨,处理了不少富有争议性的问题。纵使有人不是每件事都认同她的意见,“但我相信从来无人会质疑她的诚信和对香港的承担”。 曾荫权表示,梁爱诗致力于加强香港特区与内地法律界的交流,建立内地与香港法律界的联系,她的工作深为业界认同。 曾荫权表示,虽然梁爱诗不再留任律政司司长,“但我很高兴她接受了我的邀请,以个人身份继续出任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成员,至本年年底。她的知识及经验,有助于专责小组向市民解释政府的建议及争取支持。我特别欣赏她多番推却接受酬劳,最终只是肯接受‘1元’的象征式报酬。” 199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梁爱诗一直担任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行政会议成员。身为律师的她,是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出任律政部门首长的华人,同时也是香港担任此职的第一位女性。 由于梁爱诗致力为公众服务,表现卓越。特别是在确保“一国两制”原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功落实方面,贡献殊多,于2002年7月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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