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供电局长获刑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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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0:06 华夏时报 | |||||||||
违规为他人担保5.29亿元 本报记者连芳报道在去年“审计风暴”中第一个落网的原北京供电局局长赵双驹,昨天因玩忽职守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赵双驹非法投资6400万元、非法为他人担保5.29亿元,使国家损失严重。
昨天,赵双驹平静地接受了审判结果。而在以往的多次庭审中,赵双驹拒不承认自己有罪,始终认为自己作为局长有权投资。在法庭外,他的亲友为保护他的“名誉”和现场的众多记者发生了一些摩擦。 法院审理查明,赵双驹于1994年6月至1995年1月,在担任北京市供电局局长期间,以借款的名义,投资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造成6400万元投资款损失。 赵双驹违规擅自为威克瑞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多次担保达5.29亿余元,由于威克瑞的银行贷款逾期未还,法院判决北京市供电局承担不能归还贷款额的二分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