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民政局原局长滥用职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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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0:5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房山民政局原局长杨德忠将本应由民政局管理的墓园委托给个人经营管理,致使他人非法销售骨灰格位1.82万余个,3200多人上当受骗。昨天记者获悉,杨德忠因滥用职权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致多人受骗、涉案金额巨大的“静安墓园纳骨堂”非法销售骨灰格位案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房山民政局原局长杨德忠被控在该案中违规授权,是造成该案严重后果的重
法院审理认为,杨德忠将本应由民政局经营管理的纳骨堂交由他人,对隗合利等人的违规行为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动机是为发展房山公墓事业,没有从中牟取私利,且悔罪态度较好,因此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