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贬损开发商判赔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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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0:5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通讯员祝茜)朝阳区佳兴园小区业主李先生将水面漂浮着死耗子、马桶盖的水塔照片发到网络论坛上,质疑小区水源卫生。开发商首佳兴房地产公司状告李先生侵犯名誉权。昨天,东城法院认定李先生侵权,判决他在论坛上发表致歉声明三次,并赔偿名誉损失5000元。 法院认为,李先生找来的证人都是小区业主,与他存在利害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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