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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组歌》作者遗孀维权获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0:5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通讯员郭京霞)战友文工团演出了400多扯长征组歌》,有的单场获利就达百万,却没有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分钱报酬。昨天,《长征组歌》词作者肖华的遗孀王新兰及其子女要求战友文工团赔偿26万余元得到了市一中院的一审支持。

  今年5月,肖华遗孀王新兰携5名子女状告战友文工团“演出不给钱”。王新兰说,包括她在内的5名版权人于1996年与战友文工团签订协议,约定对1975年版《长征组歌》进行
营业性演出时,须在演出结束后15日内通知版权人并支付报酬。王新兰说,协议签订9年来,战友文工团先后演出400多扯长征组歌》,却从没支付过费用。王新兰要求对方赔偿26万余元。战友文工团提出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为协议是王新兰和4名曲作者共同与文工团签署的,不包括她的5名子女。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表明,战友文工团多次举办《长征组歌》的营业性演出,却没有支付报酬。王新兰及其子女索赔费用合理,因此全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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