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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明书和标牌"有味儿"家具被令停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1:1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闫漪 通讯员马德彪)昨日上午,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检查了唐山市某家具总汇一家销售商在售的家具,其所售产品因涉嫌违反国家家具强制性标准要求被唐山市质监局就地封存,不得再次销售。

  据了解,昨日上午,唐山的郝女士向质监局举报称她2005年10月17日在唐山的一家具总汇店一销售商处购买的家具有刺鼻的味道,而且自己购买家具时,销售商并未向其提供
有关家具的使用说明书。随后,唐山市质监局立即赶到现常经查,销售商不能提供标签、标牌和使用说明书,完全不符合国家的家具强制性标准,唐山市质监局就地封存了该销售商的6套卧室家具、4套沙发,这些产品因涉嫌违反国家强性标准被就地封存,不得再次销售。

  “这些家具质量是否有问题,是否对身体有害,质监部门还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唐山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家具属于耐用产品,所以家具强制性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后,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进入查处阶段。唐山市质监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家具强制性标准在安全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不能按照新的强制性标准执行的家具均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如果是2004年以前生产的家具仍未售出,必须按照国家的最新标准补全手续,补全相应的检定报告,否则将视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得在市场上流通。

  为加强监督力度,唐山市质监局公布举报电话0315—2813564。消费者如果发现在售的家具不符合最新的家具强制性标准,可以拨打此电话进行举报。唐山市质监部门也将对家具的这一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的检查,一旦发现不按强制性标准执行的,一律不得经销,该整的整该罚的罚。

  据专业人士介绍,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说明书中的内容将成为解决纠纷和诉讼的有力证据。

  相关链接

  我国《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家具》强制性标准明确要求家具厂商必须在说明书中对家具材质、性能、规格和正确运输、安装、使用、保养等进行说明。特别是对家具材料、涂料中实际含有的有毒或放射性物质等控制指标给予说明,在家具产品出售时要标明甲醛等有害物质的确切含量。强制性标准还规定说明书中必须写清家具的适用场合、安装图纸以及厂家对产量的承诺、保修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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