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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团伙案牵出省委副书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2:27 现代快报

  10月1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召开全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通报了去年以来由中纪委和省纪委严肃查处的三起大案,以警示后人。三案中,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立案审查;原临汾市公安局局长邵建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原翼城县委书记武保安受贿88.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好险去年差点出境考察

  侯伍杰早在去年12月即被停职,于12月11日前后被中纪委专案组“双规”。此后一直销声匿迹至今。侯伍杰“出事”前任山西省委常务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是排在山西省委书记、省长之后的山西“第三把手”,也是目前该省因经济问题被查的最高级别官员。

  去年12月9日,原计划由侯伍杰率团出境考察。但临近登机时,海关工作人员以“护照有问题”为由,阻止侯伍杰出境。按省委领导当时的安排,侯伍杰直接回太原参加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考察团延期,由省委另一位领导同志率领出境。

  可是,从次日山西省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直到会议结束,省委常务副书记侯伍杰都未出现在主席台上。12月11日,会议结束,“侯伍杰出事了”的消息,迅速传向山西各级政界和商界。

  涉黑两年前就满城风雨

  其实,早在一年多前的2003年12月,当被称为“三晋涉黑第一案”的李满林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时,有关侯伍杰因涉案“出事”的消息即已闹得满城风雨。

  2003年12月15日,被捕两年后的李满林,站在了太原市中院的审判庭上。李满林绰号“三马虎”,1968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1986年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法院经审理认定,刑满释放后的李满林,纠集一些解教人员进行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另经查实,李满林集团所实施的犯罪,在个案中有明确的组织领导和分工,有显著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性特征。自1991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取得并非法持有枪支20余支,持枪作案15起,致1人死亡多人伤残。2004年1月17日,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判处李满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00万。

  证据警方曾庇护黑团伙

  由山西省公安厅制作的《山西黑社会性质团伙第一案》宣传片中,其解说词如此评价此案:“一个市井无赖组建起庞大的黑恶势力,几名政府官员撑起保护伞,是山西省自解放以来,涉案人员最多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大案。”有证据显示,李满林之所以能在10余年时间里盘踞太原黑道,实则源于警方的庇护。据检方公诉人介绍,在李满林集团的拉拢、腐蚀下,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保护伞,致使该集团有恃无恐,长期在太原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原太原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范栋升,成为第一个被查处的警官。此案另一名被查处的警官,是时任杏花岭公安分局副局长的牛藩。

  极刑供出公安局局长

  “李满林没想到自己会被处以极刑。”去年12月28日,曾为李满林集团辩护的一位律师告诉记者,一审被判死刑后,李满林的情绪相当糟糕,随即供出为自己多年来提供保护的警界人士邵建伟。

  现年48岁的邵建伟,从杏花岭区公安机关发迹。他最早是杏花岭派出所的一名户籍警,后任敦化坊派出所所长、杏花岭公安分局副局长等职务。出事前,邵建伟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

  知情者介绍,邵建伟罪名包括:涉嫌买官卖官,收取黑社会性质组织好处并提供保护,涉嫌玩忽职守。有关邵建伟被捕的消息,最早始于2004年4月。同年6月,有消息称邵建伟“畏罪自杀”,但这一消息随即被否定。但9月初,山西省纪委在简要通报中称,当时正在查处的典型案件,包括邵建伟受贿。

  “带病升迁”

  当今一大怪现状

  侯伍杰1945年9月生,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个人履历显示,侯伍杰196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7月参加工作。除一度在天津挂职锻炼,侯的政治生涯均在家乡山西度过。

  上个世纪70年代,侯伍杰曾担任岚县革委会组织干事,后历任吕梁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983年进入中央党校学习,毕业后被借调至山西省委组织部工作1年。这被视为侯伍杰政治生涯的第一个转折点。自此,侯平步青云,1986年任长治市委副书记,1990年回老家阳泉任市委书记,并任省委委员。

  1995年任省委宣传部部长,成为侯伍杰的另一个转折。但恰恰在此时,针对侯伍杰不利的传闻开始盛传。

  据山西省高检一位官员介绍,侯伍杰在北京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嫖娼),被北京警方抓住把柄。自此,针对其个人的举报再未中断。这位官员列举的另一加以佐证的事实是,由于当时的举报,侯伍杰在担任省委宣传部长两年后的1997年,才被选为山西省委常委。

  2000年1月,侯伍杰兼任太原市委书记,同年9月被免去省委宣传部部长。在其担任太原市委书记的时候,关于其经济问题的举报信也纷至沓来。但位居副省级的侯伍杰岿然不动。

  2001年9月,侯伍杰不再担任太原市委书记,不久担任省委副书记,其工作侧重于意识形态方面。2004年下半年,侯伍杰兼任省委党校校长。

  “侯伍杰出事并不奇怪,但他能够‘带病升迁’,也是当今政治生态的一个怪现状。”一位知情者对记者感叹。

  涉案局长牵出老上司

  正是邵建伟涉案,才牵出他的两位老上司,其中之一是太原市委秘书长王国武。就在山西省纪委2004年9月通报邵建伟案不久,他即消失于公众视线。来自省高检的消息称,他们在去年10月即对王国武立案调查。

  现年50多岁的王国武,曾任太原市交通局长,后担任杏花岭区委书记多年,2002年度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领导干部”。次年年初,王国武升为太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山西省高检反贪局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王国武案是省高检反贪局直接查办。其线索主要来自于李满林案和邵建伟案;另外,省纪委和省高检还收到大量关于王国武收受贿赂的举报信。

  据一位知情者介绍,王国武涉案原因之一,就是其在担任杏花岭区委书记时,与邵建伟存在非正常经济往来。按这位知情者的说法,王国武涉嫌收受贿赂,通过干预政法系统工作,间接沦为李满林集团的“保护杀。记者获悉,目前检方已正式批捕王国武。

  紧随王国武之后的,便是曾任太原市委书记的侯伍杰。

  【侯伍杰与邵建伟的交易】

  500万竞买局长职位

  接近中纪委办案组的人士称,被“双规”后第四天,侯伍杰即承认自己在担任太原市委书记时,曾收受邵建伟10万美元。作为回报,侯曾许诺为邵建伟谋得太原市公安局局长一职。此消息尚未获得中纪委办案组证实,但山西省政法系统多名人士向记者回忆当时的细节。

  美梦破灭反被调

  2001年上半年,太原市公安局长一职面临调整。时任杏花岭区公安分局局长的邵建伟,曾动用500万元巨资竞买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位。为确保万无一失,邵建伟通过两大渠道实施贿赂:一是向业务指导的政法系统领导;二是持人事权的太原市委领导。

  但邵建伟的美梦未能如愿。2001年4月,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嘲严打”整治斗争。6月,在省委省政府高层的干预下,曾任大同市公安局长的李连琪,被调到太原,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长。

  几乎与此同时,邵建伟被调往临汾。

  侯子是花花公子

  据当地媒体报道,刚刚上任的李连琪接到一系列群众举报,这些民怨和民愤都冲着李满林集团,以及其“保护杀。山西某官方媒体一负责人也证实,2001年五六月间,她在《山西工人报》工作时,陆续接到举报信,称邵建伟花数百万元贿赂高官,谋取市公安局局长一职。

  2001年9月,侯伍杰卸任太原市委书记一职。自此,李满林集团案势如破竹。

  需要提及的细节是,侯伍杰与公安系统保持良好的关系,其大儿子侯峻就供职于公安系统,但此人游手好闲,口碑相当差。知情者反映,他经常驾车横行市井,也出没赌场等场合,“是个典型的花花公子”。

  综合《人民法院报》、《财经》报道

  【新闻链接】

  山西:副处以上消费要公示

  据《山西日报》报道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实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报告制度》,对于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将实行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发现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制度规定,副处以上干部的职务消费应严格遵守该院的廉政制度和财政制度,其个人在外出考察、学习、培训以及公务用车中的消费,都必须向院纪检监察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活动组织单位、带队领导、考察学习内容、考察地点、人数、时间、费用及资金来源等情况;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小汽车,各庭、处、室、队和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和分配的公务用车,在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同时要报院纪检组批准备案;副处以上干部在开展工作和政治、业务学习中所配备办公用品支出的大额经费,在外出活动中接受和馈赠外宾的礼品,应报院纪检组审核备案,接受超出规定价值的赠品要及时上缴。

  【相关新闻】

  "富翁书记"受贿3200余万

  据《成都晚报》报道 四川的犍为县本是一个经济并不太发达的边远地区县,该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却是一个富翁。昨日,成都中院公开审理田玉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其涉案金额达3200余万元。资料显示,这可能是目前四川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由于该案的案情较为复杂,审判长宣布将另行择日对该案继续开庭审理。

  千万财产来源不明

  被告人田玉飞出生于1956年6月,系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学文化程度。田于2005年4月25日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4月30日被逮捕,捕前系乐山市犍为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公诉机关在庭上指控,1999年至2004年,田玉飞在担任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区长、犍为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在干部人事任用、企业改制及发展民营经济中,先后多次收受四川某集团董事局主席宋某、犍为县委某部部长杨某等36人的钱物,其中现金1504.2万元、美金9万元、住房3套及装修、轿车2辆、50万元的银行卡1张及家电,共计折合人民币达1859万余元。

  案发后,田玉飞被扣押、冻结的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为3361万余元,扣除田玉飞及其家庭其他成员的合法收入和田的涉嫌受贿金额,其中有1330万余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资料显示,这可能是目前四川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辩称经商聚财千万

  对公诉机关的受贿指控,田玉飞在法庭上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他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称,其在侦查阶段有关受贿的供述都是事实;对公诉人出示的有关受贿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等证据也无异议。但对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田玉飞提出了异议,他提出在1992年曾下海经商,通过办公司、炒黑市股、开办娱乐城、收取房租及利息等,他的合法收入应有1000余万元。田的辩护人也提出,田玉飞被查封的房产有许多是在1999年以前就购置的,另有很大一部分财产也是在1999年以前就存在的,且都是其经商所得,应为合法财产,对这部分财产应进一步查证、质证。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同时指出,田玉飞能主动交代其受贿犯罪的事实,应属自首,而且能主动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行为并查证属实,应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因此应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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