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失误将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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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2:27 现代快报 | |||||||||
据《重庆晚报》报道19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内第一个规范政府重大决策程序的政府令———《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依照该规定,市长、副市长以及政府决策层重大决策的作出都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据悉,该规定的出台意味着以往“决策时拍脑袋,执行时拍胸脯,失误时拍屁股”的“三拍”决策现象将在重庆市的重大决策中彻底消失。
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也不再是一成不变。该规定明确,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应向政府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方案的建议。决策机关根据建议,按程序作出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正决策方案的决定。决策机关违反规定,导致政府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