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顶层住户造“暗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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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2:27 现代快报 | |||||||||
“我们小区顶楼的住户把楼房顶改成房间,七楼变成了八楼。这样的房间是否属于违建?”凤凰花园城金陵园徐先生给快报打来电话说。 居民:阁楼不影响房屋外观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凤凰西街的金陵园,走进小区看小区楼房的房顶并没有什
这位大妈说,她家住顶楼,去年她就把天花板凿开,天花板与房顶之间的空间有一人多高,而且下面面积多大,上面空间就有多大。 “我叫了一个施工队帮我打上棱子,铺上木地板,还搭了个楼梯,现在阁楼已经成了一个卧室,有四十多平方米,但才花了一万九。”大妈热情地说,如果记者要造阁楼,她可以推荐这个施工队将阁楼造起来。 大妈告诉记者,光是七幢就有四家顶楼住户有了阁楼。做客厅,做卧室的都有。记者疑惑地问,这样私自改造,物业和房产商难道不闻不问?“这房子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而且这又不影响楼房外观,物业管不着。” 房产局:天花板以上空间共有 这样的阁楼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记者就此询问了南京市房产局装饰装修受理站的刘科长,他告诉记者,如果阁楼是开发商统一报批并获准的,则不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业主私自建造的,它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刘科长表示,天花板和房顶之间的空间属于公用空间,权益属于全体业主,“顶楼天花板以上空间并非是顶层业主的私人领地,在上面私自建东西明显是不合情理的。”快报社区记者解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