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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顶层住户造“暗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2:27 现代快报

  “我们小区顶楼的住户把楼房顶改成房间,七楼变成了八楼。这样的房间是否属于违建?”凤凰花园城金陵园徐先生给快报打来电话说。

  居民:阁楼不影响房屋外观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凤凰西街的金陵园,走进小区看小区楼房的房顶并没有什
么异样。记者正在四处张望,旁边有几位坐在草坪上闲聊的大妈,其中一位询问记者是否想买这边的房子,记者说自己已经买了七楼顶层的房子,这位大妈连声说:“七楼好啊,顶楼还可以比其他人家多出好几十平方米的空间呢。而且多这么大空间还不要多交物管费。”

  这位大妈说,她家住顶楼,去年她就把天花板凿开,天花板与房顶之间的空间有一人多高,而且下面面积多大,上面空间就有多大。

  “我叫了一个施工队帮我打上棱子,铺上木地板,还搭了个楼梯,现在阁楼已经成了一个卧室,有四十多平方米,但才花了一万九。”大妈热情地说,如果记者要造阁楼,她可以推荐这个施工队将阁楼造起来。

  大妈告诉记者,光是七幢就有四家顶楼住户有了阁楼。做客厅,做卧室的都有。记者疑惑地问,这样私自改造,物业和房产商难道不闻不问?“这房子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而且这又不影响楼房外观,物业管不着。”

  房产局:天花板以上空间共有

  这样的阁楼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记者就此询问了南京市房产局装饰装修受理站的刘科长,他告诉记者,如果阁楼是开发商统一报批并获准的,则不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是业主私自建造的,它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刘科长表示,天花板和房顶之间的空间属于公用空间,权益属于全体业主,“顶楼天花板以上空间并非是顶层业主的私人领地,在上面私自建东西明显是不合情理的。”快报社区记者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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