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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丙肝都是输血惹的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2:27 现代快报

  患上了丙肝是由于输血造成的吗?许多患者往往把矛头指向了为自己输血的医院,医院因而也成了被告。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雨花台区等法院近期就受理或审结了多起类似案件。江苏省卫生厅根据南京市鼓楼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专门出台规定,要求全省各市卫生局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保障用血安全。

  案例:输血染病医院赔钱

  1993年2月,南京市民张女士因患胆囊炎在南京某医院进行手术,术中输血400ml,同年5月查出张女士患上丙肝,但此时她已出院。2000年9月,张女士自行检验发现患有丙肝,2003年7月,她去医院复印病历时,才获悉当时手术不久就患上丙肝。因此,她请求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判决该医院作出相应赔偿。被告医院认为,根据当时的医疗条件,医院不具备检测血液的能力和条件,而且血液并非由医院提供,由血液本身的致病因素导致的损害后果不应由医院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因输血染上丙肝,对此医院负有责任。损害后果发生后,被告医院未能及时告知,致使原告身体健康所遭受的损害进一步扩大,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医院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56776.36元。

  此外,记者获悉南京市玄武法院、鼓楼法院近期也受理或审结了多起怀疑输血感染丙肝的案件。

  建议:医院加强用血管理

  记者采访获悉,南京鼓楼法院在审理多起患者怀疑输血感染丙肝索赔案中,发现有些医院存在血液透析操作管理不严,对患者的事先风险告知义务不够充分等情况,于日前向江苏省卫生厅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保障用血安全。

  省卫生厅对此十分重视,一方面,责成相关医院立即整改,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向全省各市卫生局和厅直属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通知》,从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完善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采供血机构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八个方面,对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出明确的实施意见。此外,将血液管理和院内感染控制知识纳入医务人员培训的必要内容,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血液制品的安全检查,确保人民健康。

  声音:血液质量有保障

  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血源管理科王科长昨天告诉记者,南京市在两年前就要求所有的医院在给病人用血前都要做很多严格检查,包括丙肝、梅毒、艾滋病等病毒类别。目前,无偿献血均经过了卫生部规定的严格检查,血液的质量是有相当保障的。

  王科长说,病人感染丙肝的可能性有很多种,输血前、住院期间、出院后,患者都有可能感染丙肝,如在理发店刮胡子,下巴上刮破点小口子是常有的事,但由于一些理发店器具消毒做得不到位,就可能会传染丙肝。就连吃火锅时,如果器具没洗干净,而你又偏偏有口腔溃疡,也会有被感染的危险。快报记者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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